关于共同建设 市(县)城乡各种垃圾分类综合处理生态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报告
季明环保,城乡各种垃圾处理技术!专业投资、建设、运营城乡各种垃圾分类综合处理厂及设备制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城乡各种垃圾“LJ”五化分类综合处理技术——进来是垃圾,出去是产品。
核心工艺:全封闭机械化分选+高压锅原理制有机肥+可燃物热解气化+塑料制木塑板+无机物制建材。
该技术可将当地产生的城乡各种普通废弃物垃圾(城乡生活垃圾、农村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陈腐垃圾,餐厨垃圾、菜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业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屠宰场废弃物、生活污泥、食品行业废弃物等),当日收集,当日处理,当日出产品。不焚烧,不填埋,零排放,无污染。该技术由多项专利组成,在国内已建厂20多家。
杨计明:垃圾堆里写春秋,摸爬滚打三十年,“LJ”五化技术发明人、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季明环保(上海、广西、四川、浙江、安徽合肥、安徽滁州、江西宜春、辽宁义县)等公司—创始人、董事长、董事、股东、总工程师。
2016年12月21日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2020年8月7日,《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2020年9月29日《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补充通知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断供”时间。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满15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满82500小时,将不再享受补贴。
相关环保产业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环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止法(新固废法)》;
3、《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257号;
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
5、《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6、《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8、《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
9、《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11、《发展改革委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343号;
12、《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
13、《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
14、《国发〔2011〕9号“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政策号角已经吹响,季明环保春天来到!既不让填埋,又无法焚烧,分类处理必将是垃圾处理的唯一工艺。因此,我公司提出与贵项目方合作,共同建设:城乡各种垃圾分类综合处理生态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示范基地项目(如当地已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我们可以合作建设其它各种垃圾处理厂;也可以合作建设:城乡各种垃圾机械化集中分拣中心,取代家庭分类、小区分类,为项目方节约大笔财政支出),
该基地建成后:
1、可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贵项目方辖区内所产生的所有普通废弃物垃圾,实现无废城市目标;
2、带动生态农业发展,可以打造30000亩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3、可以安排150-10000农民就业。
与贵项目方合作方式:EPC或BOT。
如是BOT,则按下面的合作方式合作: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合作项目:共同建设“XX市(县)城乡各种垃圾‘LJ’五化综合处理厂”。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署协议。
第三条 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XX市(县)城乡各种垃圾“LJ”五化综合处理工程。
2、项目总投资:约亿人民币。
3、设计处理规模:每日 300吨以上(各种普通废弃物垃圾)。项目方保底处理量每日少300 吨。
4、建设工期:《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备开工条件后12个月。
5、占地面积:80-150 亩。
第四条 项目用地:
项目方无偿划拨:当地项目方根据环保要求、规划要求,将项目所需土地无偿划拨项目公司,做好三通一平,并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如是出让,乙方享受公用事业优惠用地政策,以及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需明确),做好三通一平,并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
第五条 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地点:XX市(县)XXX。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责任:
(一)甲方(当地)
1、负责XX市(县)辖区内各种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并将垃圾运送到乙方指定储存地点。
2、甲方每天送给乙方的垃圾量不得低于 300 吨,如不足 300 吨,则乙方按 300 吨收取甲方处理费,高于 300 吨则按实际计算。
3、甲方支付乙方的垃圾处理费为130元/吨-450元/吨(垃圾种类不同,处理费不同)。
4、成立由项目方主管市(县)长为组长的工程指挥小组,负责此项目所需各种手续、批文的相关工作。
5、负责、省、市项目扶持资金的申请,并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6、乙方享受相关产业优惠政策及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乙方(上海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负责此项目所需资金的全额投资,并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2、负责配合设计院做好项目可研、初设、环评、地勘、设计、审图等工作。
3、负责承接工程项目后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并经营30年后,将正常运行的垃圾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当地项目方。
4、乙方的技术、设备必须是先进而成熟的,从技术上确保项目投入经济、可靠、实用,并代表全国垃圾处理行业先进水平。
5、乙方在当地注册的项目公司性质必须为独立核算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